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9月21日上午,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2天,高效审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有效缓解企业困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某货架公司经营纸制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意。2021年至2022年,孙某、乔某分别多次从某货架公司购买纸板用于包装产品,经结算,孙某、乔某尚欠某货架公司货款共计4.31万元。某货架公司经多次催要均未果,遂将孙某、乔某诉至社旗法院主张债权。
受理该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吴志浩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该两起案件原告系同一个公司,涉及企业,且案件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存在可调解的基础,鉴于以上因素,为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立刻联系两案被告调解。
承办法官对被告孙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这笔货款,对买方来说是货款,对卖方来说是生产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拖欠不得,从长远互利共赢来说,更要尽快履行。承办法官从欠款性质、未来合作期待、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最终,被告孙某当场履行完毕全部货款3.57万元,原告申请撤诉。至此,某货架公司诉孙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结事了。
被告乔某拖欠货款,经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开庭,为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缓解企业困境,法院经审理,当庭依法缺席判决。判决被告乔某限期内支付某货架公司货款7400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两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2天,实现案件“优先调高效判”,体现了“司法速度”,不仅给当事人提供了便捷优质的服务,还提高了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下一步,社旗法院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服务企业发展,及时解决涉诉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稿:社旗法院 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