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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借力“益心为公”志愿者,发现秸秆厂导致大量耕地非农化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履职的同时,倾心帮助秸秆企业主解决困难;并以个案为切入点,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活动,通过持续监督,凝聚合力,促成118.3亩耕地实现复耕,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近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得到反映,有5处秸秆厂堆放秸秆,导致土地大面积闲置,长久无法进行耕作。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分析该案线索后立案调查,经实地走访、听取“益心为公”志愿者意见建议、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后,向有关单位调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证实此五处秸秆厂共计占用地76.21亩,土地性质均为基本农田。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在推进整治过程中,因五处秸秆厂存有大量秸秆,重量高达几千吨,秸秆存在滞销现象、企业主面临巨大亏损,检察干警同乡村干部经三次研讨磋商,为秸秆厂企业主想办法找销路降低损失,在违法占地清除与司法温度上找平衡点。一方面协调电厂购买秸秆用于发电,一方面协调县域内饲料公司收购秸秆用于加工;同时借用互联网+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及时把剩下滞销的秸秆出售到省外有需求的企业。经“回头看”确认秸秆已清运完毕,土地已全部复耕。
为更好、更大面积地保护耕地,平舆县人民检察院院持续跟进监督,与相关职能单位召开了联席会议,推进在全县范围内共同开展耕地非农化整改专项活动。已向4个乡镇就非法占用耕地情况,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涉及耕地42.09亩,均已完成拆违复耕。
为有效落实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检察机关畅通线索渠道,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一方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借力志愿者“外脑”,办好个案;一方面以个案办理为切点,加强与职能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大监督质效,同时办案中践行“双赢多赢共臝理念”,即取得了 被监督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也为企业主排忧解难减少损失,保障了检察建议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