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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14:30索比储能网特邀对流增强型自分层电池发明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孟锦涛博士,武汉大学电气学院原副院长陈红坤教授,武汉轻工大学硕士生导师何貟副教授,《电动车用锌空气电池》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春总工程师以及温伯格科技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张承建先生对长时储能、铁/锌基自分层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进行深度分享。
-1- 面向发电侧设计的容量电价机制,可能会削弱用电侧主动参与系 统平衡的积极性。容量电价机制的传统特征是“用电侧出钱、发 电侧出力”,即容量电费由用电侧支付给发电侧,发电侧承担保障 系统充裕性、保证电力稳定供应的责任。由于容量电价机制下电 能量市场价格波动变小,负荷高峰时价格信号对用电侧调节能力 也响应降低,需求侧资源的参与意愿可能被削弱。
-2-容量电价机制还存在“搭便车”“滥竽充数”等漏洞,影响价格机 制的公平性。电力供给方获得的容量电价收入实际补偿的是其在 必要时提供电力的能力,而非支付给其提供的电量。现实中,在不考虑间歇性电源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电力供给紧缺时刻部分电源 无法响应发电调度的情形(如出现故障等),即电源无法兑现其承诺的发电能力,这一情形将影响电源之间收益分摊的公平性。
-3-允许大幅度的现货价格 波动是尖峰电价机制的先决条件。ERCOT设置的现货批发价 格上限为9000美元/MWh,澳大利亚NEM市场现货批发价格 上限为13500澳元/MWh,均超过了当地平均批发电价的100 倍。由于价格大幅上涨往往由热浪、寒潮等极端天气导致,考虑到电力本身的民生属性,在极端天气期间通过大幅提高批 发价格调整供需关系,虽然理论上可操作,但可能引起极大 的负面社会影响。
-4-风 电、光伏发电是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的被动电源,在系统中的容量价值最低,全球实践经验中,这类电源可以考虑后纳入或不纳入容量电价收益主体的范围:瑞典、丹麦、德国、比利时等国均不支持风电获得容量收入。
-5-盛夏季节的下午至晚间:与传统情况类似,制冷负荷与其他生产 生活的叠加产生了系统充裕性压力;但光伏装机的增加使得充裕 性压力后移至日落前后,供需矛盾在这一时段内变得更加尖锐。寒冬季节的傍晚至晚间:随着电采暖的应用以及南方冬季供暖 的普及,冬季电采暖需求正高速增长,江苏等省份2020年冬季 (2020年末至2021年初)最大负荷日电采暖负荷占比已超过 35%,国网区域冬季最大负荷超过同年夏季最大负荷。可再生能 源中,由于冬季处于枯水期,水电出力有限,因此水电装机对冬 季系统充裕性主要起负面作用;多数地区的风电在冬季的来风情 况优于夏季,因此风电对于冬季系统充裕性通常起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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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容量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