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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真的非常感谢工会和人社对我们的帮助,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不愧是我们职工群众的‘娘家人’”。7月2日,在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齐某紧紧拉着工作人员的手,嘴里不停地说着,并送上一封感谢信。
齐某于2023年11月入职某企业工作,约定在企业最低工作两年,如果不到两年,需扣除岗前培训费用,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2024年2月,齐某因母亲有病提出离职,企业以双方签订合同为由,扣除齐某培训费用。齐某于2024年6月5日向邓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人社局仲裁院向齐某提出了调解建议,为了打消当事人顾虑,引导当事人到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该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及时启动了“工会+人社”裁调对接机制,邀请市仲裁院参与指导立案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会和人社局仲裁院的调解人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详细核查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争议焦点,从法、理、情多方面入手,向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摆事实讲道理,理清了法律责任,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结清了所有款项,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立足劳动争议纠纷源头化解,把企业作为劳动争议调处化解主战场,提前介入,构建“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矛盾纠纷化解治理新格局,筑牢基层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切实为职工解忧,助力企业发展,为邓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燕天举 杨峰 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