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过了这么久,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江西省会昌县文武坝镇村民范某说道。

之前,会昌县纪委监委收到范某举报,反映其在2016年交给文武坝镇政府果茶站原站长邹某的17420元脐橙苗木款,一直下落不明。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核,脐橙苗木款的去向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春节前,范某准备种植脐橙,通过电话向时任该县文武坝镇政府果茶站站长邹某咨询订购脐橙苗木事宜,邹某告诉他需先将订购脐橙苗木款交到镇果茶站,再由镇果茶站交给县果业局。

随后,范某将订购1500株脐橙苗木的10050元现金交给邹某,经过测算后发现之前苗木数量不够,于是再次将增购1100株脐橙苗木的7370元现金交给邹某,两次交款共计17420元。邹某承诺他订购的脐橙苗木最快能在当年冬季到货。

然而,核查组从县果茶服务发展中心(县原果业局)处得知,自2016年1月份以来,从未经手过乡镇果茶站或果农上交的购买脐橙苗木款。

事实上,邹某并未将收到的苗木款上交至县果业局,而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后来,范某多次催促邹某交付苗木,邹某均未将实情告知,而是谎称县果业局订购不到苗木。范某之后亲自前往县果业局询问情况,才得知乡镇果茶站不能代收苗木款。

核实清楚具体情况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对邹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审查还发现,2016年2月,邹某就因违规收取村民苗木款问题接受过县纪委审查,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即便如此,他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取范某第二次上交的苗木款。

最终,邹某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违规侵占的苗木款如数退还范某。(通讯员 李小芳 叶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