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不能犯是未遂还是无罪?刑法第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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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不能犯是未遂还是无罪

对象不能犯未遂不一定是无罪,若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是无罪。对象不能犯,是指具体的犯罪对象不存在,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犯罪行为,因而致使犯罪未得逞,应定为犯罪未遂。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象不能犯是什么意思

对象不能犯是“工具不能犯”的对称。在西方国家刑法理论中也称“客体不能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过程中不在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范围内,或者具有某种不能达到犯罪既遂的属性,因而使犯罪未得逞的一种犯罪未遂。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过程中不在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范围内,是不能犯未遂的一种。以构成不能犯未遂的具体原因为标准而划分的不能犯未遂的一种类型。如误认为被害人在卧室而隔窗枪击,误认为男子是女子而加以强奸等。

三、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象不能犯可以构成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二)犯罪没有得逞。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要件,它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

(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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