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投保人等五项违规事实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被罚95万|当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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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日前,湖北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9号)显示,经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资料-佣金用途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编制虚假资料-虚列费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合计予以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张莉、范璟、方晓锐、余慧、李飞燕、王薇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康佳雯、张亚、王丽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唐善权予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惠安阳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张彤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李勇。(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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