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你好,你们寻找的毕某,在南阳某宾馆登记入住。”
“好的,我们立刻出发,感谢你们的全力支持和配合!”
这是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公安机关的又一次默契对话。挂断电话,执行干警刘嵩强、宣文立即刻出发,奔赴目的地,成功将被执行人南阳某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某拘传回法院。执行干警因案施策,灵活变通的执行措施,促使一起建设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案件顺利执结,实现了多方共赢。
2022年6月,南阳某租赁公司与河南某公司签订《塔吊租赁协议》,约定河南某公司租赁南阳某租赁公司的塔吊,每月租金1.3万元。协议签订后,河南某公司向南阳某租赁公司支付20万元。孙某为塔吊实际使用人,使用期间自2022年6月19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租赁费共计6.8万元,孙某向南阳某租赁公司已支付1.5万元。扣除租赁费后,剩余款项经河南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社旗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南阳某租赁公司限期内返还原告河南某公司14.7万元。判决生效后,南阳某租赁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河南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南阳某租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既不主动履行、亦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查控,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南阳某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某,但毕某电话不接,人也不见踪影,社旗法院执行局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找毕某行踪。
近日,执行干警终于收到线索,发现毕某在南阳某宾馆登记入住。线索来之不易,机会稍纵即逝,执行干警立即制定执行方案,驱车赶赴南阳某宾馆,将毕某强制拘传回法院。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向毕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毕某表示其与河南某公司及案外另一劳务公司之间构成“三角债务”,各方债务相互抵消后,南阳某租赁公司根本不需要支付欠款。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告知毕某躲避执行不是长久之计,其可以与另外两方积极协商解决纠纷,案件这才有了转机。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协调下,毕某与另外两方协商一致,将其三方债务进行相互抵扣,案件得以圆满执结。(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