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是什么?交通事故立案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   来源:法务网  

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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