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怎么写?收据可以按照哪些要点书写?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   来源:法务网  

收据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

1、标题为“收据”;

2、正文主要表明收款人在何时收到相对方交付的物品或者钱财,包含数量或者具体金额;

3、收据出具人签字、按手印或者加盖公章。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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