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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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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邹媛)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将2023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分三档,其中深圳、广州位列第一档;同时深圳9条创新举措向全省复制推广。
据了解,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B-Ready”体系,共设置12个一级指标,其中10个与世行评价相同,包括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等,增设2个广东特色指标“政务服务”和“经营主体满意度”。
《报告》指出,广州、深圳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营商环境改革率先迈入6.0阶段,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各地各部门聚焦经营主体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主动作为,形成一批务实管用新经验、新做法。《报告》据此总结提炼出24条创新举措,供各地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其中涉及到深圳的有9条,由深圳独立推行的有6条,与其他城市同时推行的有3条,如深圳推行产业“混合上楼”,探索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新型空间载体;深圳市在省内率先建立供水可靠性评价体系,对户均停水时间和供水可靠性进行动态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