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里,随着一场简易听证的顺利举行,信访人王某当即决定撤回监督申请,检察官又一次成功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
2022年9月,王某的女儿小花(化名,时年16周岁)在其家中被小齐(化名)、小丽(化名)等三人(均为未成年人)无故侮辱、殴打,后又被带至宾馆继续实施殴打、侮辱。
经鉴定,小花面部、肢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王某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该案不构成刑事犯罪,并转为治安案件处理。
2022年11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申诉案件。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群众急难愁盼,院领导决定亲自办理该案,及时了解信访诉求,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
通过向侦查机关原案承办人了解,该案中小花(化名)被非法拘禁时间较短,且其损伤系轻微伤,对其不予刑事立案并无不当。
了解到王某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深层次原因后,承办人没有继续劝说,而是悄悄地记下卷宗材料里三个打人小孩及其家长的电话。经过多次与其沟通并做思想工作,几位家长也认识到孩子的错误以及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失职,最终决定给被害人赔礼道歉。为进一步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该院决定召开简易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承办人、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的听证员及双方当事人及家长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人现场对王某的疑惑进行再次解答,并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承办人、听证员也对打人者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小丽(化名)、小齐(化名)经过听证,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向小花(化名)诚恳地道歉,并表示以后一定加强学习,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娱乐方式,不再以欺凌别人为乐。
最终,王某及女儿接受了道歉,并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听证会后,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轻微暴力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并通过大数据赋能对该类案件中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开展详细排查,发现75%的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监护不当情形。
为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联合县委政法委等八家单位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意见(试行)》,并成立驻马店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聘请河南省现代家庭教育研究院陈瑞兰院长等五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定期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分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引导各个家庭积极探索家庭沟通与教育思路。
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好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回应老百姓关心关切。(冯占华 张云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