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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通过“引导分流+诉前调解”模式,经过司法确认,顺利化解了桐柏县某医院与胡某的租赁合同纠纷。
2018年3月1日,桐柏县某医院与胡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胡某将2700平方的住宅用地出租给桐柏县某医院使用,期限为20年,每年租金18万元。后因资源整合,医院自2022年开始未支付后续租金,经结算截至2024年1月1日被告欠原告租金、垫付款共计64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胡某将医院起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
桐柏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诉讼引导员了解胡某的诉求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合约还有近15年,希望双方能够妥善化解,不伤和气,遂引导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桐柏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李春风组织双方见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医院表示只有胡某把税款结清拿出税收清单后才能支付租金,胡某则表示医院应先付租金,税金不应由自己垫付。并且合同约定20年,但没有约定逐年递增或适时涨价条款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为了化解双方分歧,调解员决定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向双方阐明租赁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双方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优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确认并签字,医院愿意支付胡某垫付的税金及欠付租金共计64万余元。胡某放弃该时间段逾期的滞纳违约金。至此,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通过“引导分流+诉前调解”的模式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桐柏县人民法院始终着力于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创新模式,设立引导分流机制,与诉前调解紧密衔接,用更为灵活、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解释疏导、引导分流服务,搭建调解桥梁,降低解纷成本,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供稿: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