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套期保值?
1、生产者的卖期保值
不论是向市场提供农副产品的农民,还是向市场提供铜、锡、铅、石油等基础原材料的企业,作为社会商品的供应者,为了保证其已经生产出来准备提供给市场或尚在生产过程中将来要向市场出售商品的合理的经济利润,以防止正式出售时价格的可能下跌而遭受损失,可采用卖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减小价格风险,即在期货市场以卖主的身份售出数量相等的期货作为保值手段。
2、经营者卖期保值
对于经营者来说,他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商品收购后尚未转售出去时,商品价格下跌,这将会使他的经营利润减少甚至发生亏损。为回避此类市场风险,经营者可采用卖期保值方式来进行价格保险。
3、加工者的综合套期保值
对于加工者来说,市场风险来自买和卖两个方面。他既担心原材料价格上涨,又担心成品价格下跌,更怕原材料上升、成品价格下跌局面的出现。只要该加工者所需的材料及加工后的成品都可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那么他就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综合套期保值,即对购进的原材料进行买期保值,对其产品进行卖期保值,就可解除他的后顾之忧,锁牢其加工利润,从而专门进行加工生产。
套期保值原则
第一、交易方向相反原则
套期保值的目的是对冲现货价格风险,由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具有正相关关系,对冲的前提自然是期货买卖的方向与现货方向是相反的。如果违反了交易方向相反的原则,所做的期货交易就不能称作套期保值交易了。因为这样做不仅达不到对冲价格风险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价格风险,其结果是要么同时在两个市场上亏损,要么同时在两个市场上盈利。
第二、商品种类相同原则
商品种类相同原则是指在做套期保值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应该和需要对冲风险的现货商品相同。只有相同的商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才会形成较强的正相关关系,才能在价格走势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趋势,否则所做的套期保值交易就很难以达到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如果期货市场上没有相同的品种,则应该选择那些在价格走势上大致相同的同类产品。
第三、数量相等或相近原则
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卖的数量应该与交易者需要对冲的商品数量基本相等。既然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是对冲现货风险,那么就应该是现货上有多少风险头寸就在期货上对冲多少。对冲的数量太少,必定有部分现货头寸风险依旧;对冲数量过多,多余的头寸就成了投机头寸。
第四、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用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最好与交易者将来在现货市场上实际买进或卖出的时间相同或相近。选用相同或相近时间的期货合约,一是可以使期货合约覆盖的时间与现货暴露的风险时间一致,二是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到来,期货和现货之间的价格差会缩小,这两条都有利于增强套期保值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