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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力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自愿公告称,以公司为受益人质押股份。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质押人与承押人订立股份质押协议,质押人(张量及King Lok)同意以承押人(力量发展、力量(秦皇岛)及贵州矿业)为受益人质押彼等于公司持有53.07亿股股份及其所衍生权益,作为贵州能源、张力及实地的附属公司履行收购及贷款协议项下责任担保。
股份质押将自股份质押协议日期起生效,并于义务人全面履行彼等于收购及贷款协议项下责任当日起计两年届满。
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非执行董事张琳(为张量的联系人)已于批准股份质押协议的董事会会议上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