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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上实发展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于12月28日,上实发展(600748)公开信息显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该公司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上实龙创应收类款项存在不可收回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上实发展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重大风险提示公告;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2020年12月15日,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与你公司签订《收购东大名路815号(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收购东大名路815号(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与上实发展全资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签订《收购东大名路879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拟收购上实发展及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大名路815号(西侧、东侧)、879号地块房地产,三份合同总金额为9.3亿元。但上实发展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31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订立上述重大合同。
此外,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上实龙创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通过虛构交易的方式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情形,导致上实发展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