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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9日晚间,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拟向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杭州市拱墅区长浜路718号(杭政储出(2008)35号地块)东方茂商业中心2幢6层全部房屋产权。
公告显示,涉建筑面积合计3868.9平米,房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190.24万元,最终价格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购买房产的交易价格综合考虑了周边房产交易价格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标的部分房产存在抵押情况,于双方签署认购协议支付房屋定金后办理。
据称,抵押解除手续,在完成房产抵押解除后继续进行房产买卖交易并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相关事宜,抵押不影响后续房屋产权转让。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创富港称,本次拟购买房产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优良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对公司长期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