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要闻】安徽宿州:可先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 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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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细则》,涉及土地出让、项目延期交付,调整公积金政策等。

观点新媒体获悉,《细则》中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宿州市购房自住房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公积金借款人可以先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首次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另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既可以使用新购商品房房产抵押担保,也可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担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到宿州市公积金中心,政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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