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工作方案,试点建设辽宁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集团的成立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防协同、深化中西医结合、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据了解,医疗集团内,由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牵头医院下转患者的接续性医疗服务;协作单位与集团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并通过组建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充分发挥专科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

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有关部门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将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集团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集团内统筹设置医务、院感、护理、门急诊、药事等管理部门,负责对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医院感染控制、病案质量等一体化管理。

辽宁省已确定以阜新市、盘锦市为试点,推动辽宁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预计今年8月,试点城市将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今年底,将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力争试点工作形成在辽宁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刘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