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是什么?

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种。《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盈余公积对企业有哪些用处?

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三种:

以前年度税前利润。

以后年度税后利润。

盈余公积金。

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或者转增资本金

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分配股利

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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