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浦东公租房供应对象为本区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浦东新区开发园区或区域除外),及其他常住户籍人口。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房准入资格申请表(A4)(表格中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需根据营业执照信息填写)。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及原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本市户口本复印件(复印至空白页)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填报提示:居住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态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证明/单身承诺书)单身承诺书由本人承诺。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8、如有未婚子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未成年出生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子女户口页)。
9、单位整体租赁申请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其他情况以受理中心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