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保险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方面?
货物运输保险具有以下8个特点:
1.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
2.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3.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4.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5.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6.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7.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8.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货物运输保险的费率是多少?
1.出口货物的保险费率。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出口货物费率分为两类:一类为“一般货物费率”;另一类为“指明货物加费费率”。
(1)一般货物费率。一般货物费率是按照保险货物运往的目的地和投保的基本险,分别列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费率标准。所有出口货物只要投保了基本险别,均需按此费率际准计收保险费。
(2)指明货物加费费率。指明货物加费费率是针对某些指明的易损货物加收的一种附加费率。这些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风险的发生极易遭受短少、破碎和腐烂等损失,并且损失率较高,不易同其他非易损货物采用相同的费率,因此把这些货物专门列出来。当投保人就这些货物投保一切险时,保险公司需在一般货物费率的基础上按规定的加费费率加收保险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表中对某些易损货物规定了绝对免赔率。如投保人要求降低免赔率或不计免赔率,可按费率表规定的标准,加费承保。
(3)一般附加险费率。如果货物投保了平安险或水渍险,又另外加保了一项或几项一般附加险,如果加保的附加险是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最主要的外来风险,则加保的一般附加险按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计收。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率。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进口货物费率表有三种,即“特约费率表”、“进口货物费率表”和“特价费率表”。
(1)特约费率表:适用于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有预约保险协议的各专业进出口公司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的计算。“特约费率表”是按照预约保险协议的规定所确定的保险费率的标准。“特约费率表”规定的费率是一。种优惠的平均费率,对从世界各国进口到我国各个口岸的进口货物按商品的类别划分,不分投保的险别,对每一大类商品只制定一个费率。
(2)进口货物费率表:适用于专业进出口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的计竹。这种费率足按照进口地区小同,按投保险别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费率。它不分商品,适用于一切进口货物的保险费计算。“进口货物费率表”类似于出口货物的“一般货物费率表”。
(3)特价费率表:是对一些指定的商品投保一切险时采用的费率。“特价费率表”类似于出口货物的“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