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自12月起,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结算账户,同一银行异地存取现、转账将不收取手续费。
1同行异地存取转账免手续费
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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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
●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
● 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央行在9月30日下发的《通知》中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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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以降低个人支付成本。
2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在诸如支付宝账户等第三方支付账户方面,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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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
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3个人ATM转账调整为24小时后到账
据公安机关反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自助柜员机具(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自助设备)向诈骗账户转账,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引导在自助柜员机具的英文界面中进行转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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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会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
针对此种情况,《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这一措施是特定阶段、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但的确也会对一些个人正常业务产生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银行柜面工作量。对此,我们将充分考虑支付安全性与便捷性的平衡,要求银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进一步积极研究提高自助柜员机转账安全性的技术措施,为下一步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创造条件。”央行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该负责人还提醒,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转账撤销实施新的诈骗,请大家收款时务必审慎确认,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