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安徽省合肥高新区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通知提出,申报主体于2023年1月16日至2月20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政策第三条激励扩大规模、政策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政策第六条拓展应用场景、政策第七条推进多能互补、政策第八条发展智能运维。根据实施细则明确,政策其他有关条款按相应产业政策及实施细则执行,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资料图】
在附件《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明确:
激励扩大规模。对营收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8亿元的产业链产品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为光伏产业链产品(含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核心产品,边框、背板、支架、胶膜等配套产品)制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8亿元,分档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支持分布式应用。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政策要求,2022年1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且并网规模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可联合申报)、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含工商业建筑屋顶、车棚顶、光电瓦屋顶、光电幕墙和光电采光顶等光伏发电项目)。
拓展应用场景。对“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充电”等“光伏+”创新应用项目,择优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为光伏应用在包括但不限于5G基站建设、制氢项目、农光互补、共享充电等领域实施的,在2022年1月1日后建成竣工的创新应用项目。
推进多能互补。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政策要求,在合肥市范围内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且并网规模1兆瓦时及以上的非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
发展智能运维。对集成故障诊断、远程监控、无人机巡检等功能的智慧运维平台,在合肥地区运维电站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按照发电量每千瓦时不超过0.01元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为主营业务为采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的企业,运维电站容量50兆瓦及以上,且光伏组件产品发电量应在正常衰减范围内,组件衰减率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5号)文件为准,如遇更新,则以工信部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此外,该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30号)(以下简称“光伏产业若干政策”),根据《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光伏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于2023年1月16日至2月20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政策第三条激励扩大规模、政策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政策第六条拓展应用场景、政策第七条推进多能互补、政策第八条发展智能运维。根据实施细则明确,政策其他有关条款按相应产业政策及实施细则执行,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完成注册后,按照光伏产业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于2月20日前同步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至高新区管委会1321办公室。
联系人:张扬 联系电话:6586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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