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却依旧理直气壮,房屋经一拍、二拍流拍后,以物抵债却迟迟不肯搬迁交付,在宽限期届满后,经过多次劝导,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承办法官果断上门强制腾房。
基本案情
栗某与刘某是多年朋友,二人之间常有借贷及投资经济往来。几年前,两人因借款闹翻,栗某诉请至息县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及投资款。息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刘某偿还栗某借款九十万元及利息。因刘某未按期履行,栗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执行期间,刘某一直藏匿行踪躲避执行,即使法官上门找到人,刘某也百般理由拖欠债务。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今年2月份,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后依法将刘某名下位于信阳市浉河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进行了拍卖。房屋经一拍、二拍流拍后,栗某同意以二拍流拍价接收房屋以物抵债。在得知房产要被抵债后,刘某以需要租房等事由联系执行人员要求给予宽限期,但宽限期届满后,刘某仍拒绝腾房。
5月17日,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五团队团队长杨达带领十余名执行干警顶着初夏的炎炎烈日,来到信阳市浉河区某小区,对刘某名下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为保证执行过程公正公开,此次腾房邀请信阳市公证处人员见证执行。腾房初期,刘某家属情绪激动抗议执行,并躺在搬迁房屋地上撒泼哭闹,执行干警当即表示要对其进行强制拘留。刘某及其家属此时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在向法官道歉后,积极配合法院将房屋交付给栗某。
经过6个多小时的努力,在信阳市公证处人员的全程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内物品逐一清点并登记造册,经刘某签字确认后,又将物品运至刘某指定的地点,申请人栗某在领取房屋钥匙后签收房屋,此次强制腾房顺利完成。
开展强制执行,保障群众胜诉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执行工作的,法院将予以严厉打击,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郝昱玮 李泽昌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