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微信群内起纷争 三步调解泯恩怨

2024-11-29 17:25:23 来源:中华网河南

当事人在线下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线上在微信群内发布相关“避雷”言论引发矛盾,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运用三步调解法,成功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陈某为业主刘某的房屋提供装修服务,双方之间因装修质量、费用等问题发生争议。刘某在业主群内吐槽陈某,称其施工不合格,并提醒邻居业主“避雷”。陈某认为刘某的行为让自己名誉受到损害,故陈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礼道歉。

该案由民一庭员额法官刘亚南承办,在查阅卷宗材料后,刘亚南决定采取“三步调”策略开展工作。

第一步,耐心倾听,释放不满。刘亚南首先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意见,释放各自的情绪。在沟通中,刘某主张系因陈某对自己房屋及其他邻居的房屋装修均存在问题,双方对此发生过冲突,自己是为了对其他业主进行提醒才在微信群里发布信息,并未侵犯陈某的名誉权,且陈某也发布了对刘某的不当言论。陈某则表示双方前期确因装修等问题产生矛盾,但刘某故意在业主群发表不实言论,侵犯其名誉,自己气不过才在群内进行回击,刘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意,故要求刘某赔礼道歉。

第二步,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刘亚南在多次沟通了解后,找准案件的症结,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刘亚南法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名誉权侵权、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解释说明,对当事人进行正向的批评教育,引导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理性冷静地解决问题,不要将问题转化为情绪。在刘亚南的多番劝导下,双方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

第三步,当场履行,化解矛盾。在看到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后,为将纠纷化解在当场,减少衍生案件的产生,刘亚南引导双方发扬高风亮节的精神,当面相互道歉。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均真诚地对彼此表达了歉意,并表示将用正当、合理的方式理性、冷静地解决问题。原告当庭撤诉,至此,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刘亚南法官表示,“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平台均具有公众空间属性,其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表达渠道,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众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时,应当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谨言慎行、文明用语,不可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而随意发表不当言论,若突破法律底线,在相关平台发表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同样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时,应秉持“以和为贵”的原则,冷静、客观地进行沟通协商,避免矛盾升级恶化。(供稿:高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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