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人对外怎么样承担债务
有限合伙人对外承担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4.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人之间有股份纠纷怎么办
合伙人之间有股份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合伙人之间经济纠纷,双方地位等同,除非有证据证明合同有欺诈等违法行为,几乎所有双方合同的约定是有效的。协商不成,只有走法院起诉这一条路,而法院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了合伙人之间有股份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