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举证的规定如下:
1.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一般需要主张之人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2.侵权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举证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