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涉企纠纷“和为贵” 悉心调解“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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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淅川县法院民二庭坚持“和为贵、促双赢”的调解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找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下高效化解纠纷,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助力了淅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情回顾

原告南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进行建设施工,被告淅川某有限公司在验收时认为质量存在瑕疵,希望原告南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作出相应的整改或是扣除其中的费用,再支付剩余费用,双方为此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民二庭收到案件材料后,迅速阅卷熟悉案情,考虑到该案涉及两家企业,如果“一判了之”,不但企业信用受损,而且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双方对于施工量没有异议,争议点在施工质量问题上。4月19日,民二庭承办法官邀请原被告公司负责人一同前往施工现场,实地查看施工地的地坪、刷漆等工程量及质量。现场勘察后,在工业园区的“助企服务站”中,承办法官参照现场勘察情况,并结合案情,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扣除质量损耗后,淅川某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南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剩余部分的工程款。两家企业最终握手言和,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同时也维系了两家企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双方企业“双赢”的良好局面。

一纸协议易,调解促和难。淅川法院立足审执职能,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强化司法能动性,探索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在工业园区设立“助企服务站”,通过充分的释法答疑寻找化解双方矛盾的平衡点,让当事人减少诉累,消除怨气,促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供稿: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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