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点:监督哨丨小额揩油露马脚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以为从加油卡中‘揩点油’,金额也不大,不会被人发现……现在真的很后悔。”近日,浙江省磐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驾驶员郭某收到处理决定时懊悔不已。
此前,磐安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在调阅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务加油卡的使用记录清单时,50.65元、24.1元、37.55元……几组数据引起了检查组工作人员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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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一次加油这么少?是公务加油卡上绑着其他车辆,还是存在猫腻?”带着疑问,检查组找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了解车辆配有和公务加油卡保管情况。
“你公司有几辆公务车在使用,平时是怎么管理的?公务加油卡是谁在保管?”检查组问道。
“公务车换过1次,但一直都只有1辆公务车。加油卡就放在公务车里,一般驾驶员跟我说余额不多了,我就把钱充值进去,具体怎么加油很少过问……”陈某说。
顺着线索,检查组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和询问部分工作人员,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公司驾驶员郭某身上。
“公司公务加油卡是谁保管的?你一般每次加油加多少?”检查组找到公司驾驶员郭某了解情况。
“加油卡一直都是放在车里,每次去加油,一般都是加满的,有时候200多元,有时候300多元,看情况的。”郭某说。
“我们查询了公务车加油记录,这辆车经常出现一次加油不到50元的情况,最少一次只有20多元,怎么回事?”检查组追问。
“不可能的,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记不起来了……”郭某咬定“不清楚”,企图蒙混过关。
检查组出示了加油站监控视频录像等相关记录凭证后,郭某涨红着脸,交代了实情。
原来,2013年9月至2022年8月,郭某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一开始给自己的摩托车加油,共41次,后来买了私家车后,又加油23次,共计8000多元。最终,郭某受到严肃处理,并退缴全部违纪所得。陈某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国资办在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公务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推动县国资办建立完善县属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车使用具体标准、公务加油卡使用操作流程,严防“车轮上的腐败”。(通讯员 杨国棋 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