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枫桥法庭创建】泌阳县人民法院:漫漫送达路 拳拳为民情

来源:中华网河南 2024-08-30 12:51:00

送达一直是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一大难题,虽然如今的现代信息化手段为法院送达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如果送达不到被告,仅仅听取原告陈述,既不利于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子女如何抚养做出准确判断,而且涉案财产也无法查清楚,因此泌阳法院泌水法庭对于受理的每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都高度重视送达工作,竭尽全力联系到被告了解情况,特别是一些接通电话只能靠“缘分”且居住偏远的离婚当事人,干警们跋山涉水也要将法律文书等材料送到当事人手中,力争准确处理纠纷。

案例一

李某与范某离婚纠纷一案,根据李某提供的电话和地址均无法联系到范某,为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也为真实了解案情情况,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朱光带领书记员驱车前往范某家中。

【枫桥法庭创建】泌阳县人民法院:漫漫送达路 拳拳为民情

范某居住在马谷田的“百亩梨园”,以种植梨树闻名,道路也曲折盘旋,岔路多、住户分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打听和寻找,最终找到了范某的一户亲戚,后由其亲戚带路成功寻找到了住在梨园深处的范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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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向范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了解了李某与范某的部分家庭情况,劝说他准时参加开庭。后来,经当庭调解,李某与范某两人自愿离婚,并就其他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案例二

家住铜山的王某因与郑某多年分居,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泌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多年分居,王某无法提供郑某的电话,只知道其家庭住址。但经邮寄得知,郑某本人不在家,郑某的父母并不配合接收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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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朱光了解情况后,主动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与派出所干警一起到郑某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并向其家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劝说郑某父母联系郑某参加庭审。最终郑某父母接收了法律文书,并表明会尽力劝说郑某准时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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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所述的两个案件只是送达工作的缩影,类似的送达“剧情”每天都在上演。一次又一次的无功而返,一次又一次的重踏征程,虽然常常一路奔波、一路困难,有时解释地口干舌燥,有时甚至吃上“闭门羹”,但为更全面地了解案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泌阳法院干警们从不气馁,始终秉持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情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送达每一份法律文书,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周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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