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相关资料图)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在职业类型、劳动时间、工作收入、专业技能等方面与传统正规就业者存在一定差异。其通常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更灵活,与工伤保险的设计存在不匹配。加之工作收入波动性大,给稳定的保险缴费带来挑战。三类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2021年,人社部等十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有益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截至2024年3月底,试点范围内的累计参保人数达到801.7万人,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的职业伤害权益,特别是对重大伤亡事故提供了有效的兜底保障。随着两年试点期的结束,全面推广已经摆上工作议程。
一、以“政策牵引+市场运作”模式建立扩面发展机制
职业伤害保障以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为基础,有效解决三类人员的保障问题,提高覆盖面是关键。全凭政府行为,无法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单凭市场机制,无法形成自发的、有效的市场供给。通过政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和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是政策的必然选择,也是制度的合理安排。通过推广“政策牵引+市场运作”模式,创新社会保障模式,构建包括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在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现实的考量,也是发展的趋势。
这种模式既遵循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要求,对参保征缴、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又能发挥商业保险产品丰富性、操作灵活性的特征,精准满足三类人员差异化、多样化的需求。如完善“三工认定标准”,适应不同就业形态的实际需求。
这种模式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提高业务发展的质效;能够形成一套责权利相兼容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完善“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工作机制。
二、以丰富的产品体系为全方位扩面提供支撑
针对三类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风险特征,设计符合其需求特征的保险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的有效供给,为参保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保险计划,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的需求,为三类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参保选择。
一是以制度不能覆盖人群为对象,设计以“补位”为基础的产品方案。针对不能按单收费的用人单位设计产品方案,如提供灵活的保费缴纳方式,按年、按季或按月缴纳,适应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工作方式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针对个人缴费设计产品方案,改变以单位为基础的缴费模式,允许个人直接缴费参保,提高三类人员的自我参保意识,有效提高参保人员的覆盖面。
二是以工伤待遇为基础,设计以“补足”为基础的产品方案。针对保障待遇中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设计产品方案,如五到十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可通过设计额度合适的残疾保险金来实现。针对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设计产品。因职业伤害保障的待遇水平较工伤保险略低,如职业伤害保障相关待遇的计发标准涉及本人工资和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由于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较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要低,其差额部分可通过商业保险来补足。
三是瞄准健康损害,设计以“补缺”为基础的产品方案。开发含健康损害赔偿责任的产品方案,进一步将职业病、长期劳损等健康问题纳入赔偿范围,有效提高三类人员的保障水平,满足三类人员的更高保障需求。
三、以服务便利化推动扩面简单高效
一是开展广泛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政府、企业、保险公司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共同推动职业伤害保障的普及,让企业和百姓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二是构建多渠道便利化投保方式。建立线上参保服务平台,简化参保流程,提高参保便捷性,并对个人参保提供“一键参保”。三是完善理赔机制。既要快速理赔,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受伤员工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又要透明公正,确保理赔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增强劳动者对职业伤害保障的信任度。四是政府支持与补贴。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补贴,降低企业和个人的参保成本。对参保企业给予税收减免,鼓励其参保。五是匹配合适的销售渠道,有效覆盖各行各业各式人群。三类人员涉及零售、贸易、餐饮、物流、交通、医疗、教育等诸多行业,努力提高“产品供给、客户属性、销售渠道”的匹配程度,提高业务推广的效率。
四、以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扩面可持续
一是突出覆盖面,有效满足大数法则,为职业伤害保险风险评估提供依据、创造条件。二是建立费率调整机制,可以按行业确定缴费标准,也可以按企业确定标准,对赔付率畸高的企业采用加费政策,发挥费率牵引作用,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三是抓住职业伤害确认环节,加强事故调查,在“应赔尽赔”的前提下,有效杜绝骗保行为。四是积极开展风险减量管理,降低风险事故发生,为降低缴费创造条件。通过教育培训、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事故救援、风险管理等,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潜在风险,从而实现风险减量,推进“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