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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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

为依法快速为申请人实现债权,努力提升执行质效,5月2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月”夏季集中执行行动。

早上六点,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朱义磊一声令下,执行行动正式启动。

邓州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

原告赵某与被告罗某为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一案,原被告按照民间俗举行结婚仪式,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感情破裂。因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原告就抚养权纠纷诉至本院。经本院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子女均由被告罗某抚养,原告赵某每年支付两小孩抚养费10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调解书生效后,因赵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罗某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前期线上查控,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赵某账户。执行干警多次劝说陈某支付小孩抚养费,但陈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判决,执行干警将赵某列为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对象。早上六点多,当执行员赶到赵某家中找到赵某时,被执行人赵某迫于压力,当场履行了义务,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邓州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二

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双发争执中被告用砖块砸伤原告,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6864.08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此案为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员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法律文书,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本次执行行动中,经过前期多次沟通,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于当日将款项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邓州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6人,警车14辆,拘传10人,执行完毕8案,和解5案,拘留3人,到位51万元。下一步,邓州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重点围绕涉不动产、小标的涉民生、涉企长期未结等案件开展执行,促进核心质效指标和案件办理质量实实在在的提升,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供稿:张科 何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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