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近期,财政部等部门连续发布多项公告,一系列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得以延续、优化、完善,一大批惠及经营主体和民生领域的税费政策红利相继落地。9月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这些政策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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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稳预期提信心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延续、优化了一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新措施,积极谋划了一批储备政策,着力打出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实打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说。
具体来看,这些政策涉及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增收扩消费、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多个方面,为提振各类市场主体信心、稳经济、惠民生释放了积极信号。
在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方面,延续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通过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在促增收扩消费方面,提出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重点聚焦研发投入、创业投资、研发设备、重点产业链、鼓励创业等方面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等。
突出对重点市场主体和科技创新的支持
此次延续、优化、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加突出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近期,多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这些政策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受惠面广,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王东伟指出,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延续实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创投企业税收优惠等多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了多项政策,如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的范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以来,又延续和优化完善了多项政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说。
贾荣鄂具体介绍,在促进研发投入方面,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鼓励创业投资方面,允许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支持研发设备更新方面,将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在支持重点产业链方面,延续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鼓励创业创新方面,延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
多项举措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为促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相关主体尽快享受政策红利,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抓政策落地。
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近期,税务部门建立了四级贯通联动的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通过快速反应机制和基层直联点等渠道广泛收集各类问题,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比较高、诉求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
罗天舒介绍,税务部门专门制定了政策精准推送方案,根据差异化政策诉求分类推送,细分推送对象、时间节点和使用习惯,进一步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
同时,税务部门升级推出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五批28项措施,并以更严要求护航政策红利,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享受和骗取税费优惠行为。
《光明日报》(2023年09月08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