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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财产清查基本步骤
财产清查基本步骤分为如下三个步骤:
1.财产清查前成立清查组,负债财产清查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清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布置准备工作由准备工作清查小组负责安排主要包括:会计部门提供的完整、正确会计记录,财产管理部门将各种手续办理齐全、将实物整理整齐,并准备有关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记表。
3.实施财产清查。清查人员按清查组的计划和要求,进行清查。在清查财产物资时,应有财产物资的保管员在场,并登记盘点表;清查现金,应有出纳人员在场,并登记现金盘点报告表;清查银行存款,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并记录“未达账项登记表”。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基本要求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1.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在财产清查中,会明确企业存在的积压财产和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积压财产和被拖欠的款项都是企业资金的占用形态,意味着企业的资金有相
应的部分没有有效地运转并给企业带来效益,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资金利润率。
2.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财产清查中,会发现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数都是由于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或管理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造成的。
3.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财产清查是为了检查企业的财产物资是否账实相符。
三、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处理步骤如下:
1.核准数字,查明原因。
2.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
3.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