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在28个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试点期限为3年

发布时间: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日前,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试点期限为3年,自方案批复之日起施行。

方案明确,通过全面深化试点,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市场活力更加凸显;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开放竞争更加充分;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产业深度融合、集群发展,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试点地区先发优势更加突出,全国发展布局更加优化,有力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出贡献。

试点任务围绕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8个方面。

方案指出,各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支持。将试点工作纳入服务贸易工作统筹谋划,把重点推进和探索的事项放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协助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试点经验在辖区内率先推广。(栗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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