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于5月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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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正式实施。

新政市区实施范围为杭州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对此,杭州发布最新权威解读和问答。

包括,对于符合“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但在杭州无房,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城镇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或者选择在杭居住地址所在区的公共人才集体户落户(“浙里办”申请挂靠人才集体户口)。

技能人才落户方面,为解决产业工人落户,吸引技能人才落户,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新政一是将技能资格落户的社保条件由原来的“连续参保1年”放宽至“参保6个月”,二是取消了居住证条件,三是取消证书颁发地限制,所有经人社部门认证的证书都予以认可,四是允许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限制。

新政的积分落户政策,从今年下半年9月1日的积分申请开始实施新政,按调整后的指标体系积分,积分符合落户基本条件的,11月1日-11月30日可申请落户。

另外,此次新政调整,《居住证》申领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为基本条件,合法稳定就业条件、合法稳定住所条件和连续就读条件均由1年调整为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提高流动人口留杭的积极性,确保应领尽领,为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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