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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地产
(资料图片)
4月23日,上清所显示,绿城房地产集团拟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上限为15亿元,拟用于置换前期偿还已到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自有资金。
中票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基础发行规模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15亿元(含15亿元)。
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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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清所显示,绿城房地产集团拟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上限为15亿元,拟用于置换前期偿还已到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自有资金。
中票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基础发行规模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15亿元(含15亿元)。
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