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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根据一般授权配售现有股份及先旧后新认购新股份的公告,联席整体协调人及联席配售代理为海通国际和摩根大通。
旭辉董事会表示,于今日(交易时段前),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个别(而非共同或共同及个别)作为卖方的代理,尽力促使买方按配售价每股1.14港元购买配售股份(即合共8.4亿股现有股份);卖方有条件地同意认购,而公司有条件地同意按认购价每股1.14港元(等同于配售价)向卖方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相等于卖方实际出售的配售股份数目),于各情况下均须遵守配售及认购协议所载条款及受当中所载条件规限。
观点新媒体了解,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77%;及认购事项完成后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07%。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卖方(茂福投资有限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林氏家族信托全资持有,该信托为由执行董事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作为财产授予人)共同成立的家族信托。
配售价每股1.14港元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33港元折让14.29%。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将为9.576亿港元。预期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将承担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成本及开支后)约为9.46亿港元。因此,经扣除该等费用、成本及开支后,认购价净额估计约为每股认购股份1.13港元。
该公司拟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偿还现有债务(包括应计利息)及用作一般企业用途。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为公司筹集资本并扩大股东基础的良机。此外,认购事项将有助于加强集团的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因此,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将为公司就其境外债务融资问题而制定一套旨在平等对待所有债权人及持份者的最佳全面解决方案的关键一步。董事还认为,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包括配售价及认购价)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