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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是培育产业链、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9月23日,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推进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并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作为上海市首部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建设的法律性文件,该规定也是浦东新区首部聚焦经济产业发展的管理措施。这部管理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浦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理念,将进一步促进浦东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次《若干规定》的发布,此处重点分享三个亮点:
(资料图)
一、创新空间留白弹性适应机制
《规定》明确,确符合产业规划的优质项目,可以在战略预留区落地,这是对于“空间留白”使用的一种创新突破。其实在2021年,上海就已经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操作办法》,当中对于战略预留区的使用已经有过提出过相应措施,此次更是将战略预留区从“局级文件”升级到“地方立法”。产业发展需要空间,但优质土地资源总是相对稀缺的,这一举措的实施对于无疑是对好的项目、好的企业开了个口子。只要政府认定为重大项目,就有机会让两方坐在一起共同商量,确保好项目不缺土地、好产业不缺空间。
二、创新产业用地出让定价机制
《规定》贯彻引领区文件精神,明确支持特色产业园区采用新型混合用地方式出让土地。在园区开发规划建设中,以往普遍是工业土地占比较大,其他配套比例一般仅占7%,但随着现在越来越多的科技性企业以及研发机构进驻到园区当中,并且“社区+园区”的概念也越来越普遍,这一举措的实施将“土地质量”和“产业潜力”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土地使用的效益,研发单位,居住的商业配套等都可以进入到工业园区,通过突破土地性质的限制,打造“产业+社会”的现代化特色主题园区,促进浦东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特色园区运营机制
《规定》明确提到支持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各类园区开发运营主体或行业领先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发展工作。以往,区域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设往往是国有企业为主导,这更加能够体现政府意志,体现产业定位,便于集聚以产生更多的创新集群、产业集群。但政府也需要借助市场化的力量,与具有丰富开发与运营经验的企业达成合作,来确保成片园区开发的科学合理性。双方以共同建设产业聚集区为出发点,来各自发挥优势。通过此次规定的落地,很大程度上鼓励了民营园区运营商以及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到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过程当中,这一举措推动浦东区域特色产业园区朝着特色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形成国有民营层次合理、功能集聚的园区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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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浦东特色产业园区经过多年发展,已成功创建16家市级和12家区级特色产业园区,成长为带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动能转换的“领头雁”。其实,产业园区赛道在开发初期,很多园区运营商的园区定位以及产业导向意识不明显,大多以二房东的角色做综合性园区。但随着各地政策导向以及产业规划的不断明确落位,缺乏产业特色的园区不免进入同质化竞争的阶段。现在,产业园区对于产业发展的质量、产业服务的精细程度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顺应政府产业导向,跟从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建立拥有互融互促的产业链生态体系,打造现代化、高质量的优质园区在当下变的十分重要。比起千篇一律的综合性园区,园区根据地区产业规划以及资源禀赋,在庞大产业链生态中找准自身定位,实现功能聚合、服务聚焦的现代化特色主题产业园区才是未来产业园区发展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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