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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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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8月3日晚间,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正荣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并未能在“2019年10月票据”到期日(即2022年8月3日)支付其所有未偿还约2977.7万美元的本金额及其利息。
根据公告,正荣地产未能于到期时支付上述有关本金,将构成“2019年10月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并且未能于到期后30天宽限期届满时支付有关利息,也将构成该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由于“2019年10月票据”已于2022年8月3日到期,其已于当日自联交所退市。
同时,公告显示,正荣地产“2021年1月票据”项下1326万美元的利息付款于2022年7月7日到期应付,根据该票据的条款,正荣地产有30天的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8月3日,正荣地产预期其无法于该票据宽限期的最后一天(即2022年8月6日)之前支付该利息,而上述情况将在宽限期届满时构成“2021年1月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
为此,应正荣地产要求,其“2021年1月票据”将自8月4日上午9时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持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