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外国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职务的基本介绍有哪些?
法制法律网| 2023-05-26 09:33:03

一、访问外国补助标准

(一)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差旅费标准存在单位和职别以及级别的差异。

根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1、国际旅费: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2、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3、住宿费: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4、伙食费: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5、公杂费: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二、特命全权大使是什么

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系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并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现代外交实践中,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

国际上与大使列为同等地位的外交代表还有高级专员。高级专员是英联邦各成员国之间互相派遣的外交代表。在以英女王为元首的英联邦国家之间,高级专员由总理向总理派遣。

三、职务的基本介绍

一国派往他国和国际组织办理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有3个不同的层次:大使是最高一级的,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之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公使次之,代办又次之,享有比其他等级外交更高的礼遇,可以请求驻在国元首的接见。19世纪末以前,只有大国间才能互派大使,反映了大小国家不平等的地位。现在,绝大多数国家均可互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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