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认为,在公司缴纳社保,在老家自己交社保,这样就能够享受双重保障待遇了,殊不知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同时缴纳社保,也只能够享受一份待遇,无法双重享受。但是因为社保现在没有全国统筹,所以势必会出现一些漏洞,其中就会有一些人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产生,但是这种对于个人浪费钱不说,权益也不能双重享受,等于白费!
如果重复缴纳了,该怎么处理?
1、养老保险
(资料图片)
如果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由转入地清退,先办转移后办清退,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利息一并退还给本人,相应的政府补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予清退。
2、医疗保险重复缴费怎么处理?
同样,现在医保可以异地就医,只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可以做到实时结算,所以,根本没必要花两份钱去交医保,那么医保重复缴费该怎么处理?
根据医保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如果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如果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如果是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一年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如果参保人是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参保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其中一个,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即便同时缴纳了两份医疗保险,发生相关医疗费用时,只能享受一份医保报销待遇,另一份则为一个无效的参保。
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医保就可以了,如有多余的参保费用,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更划算。
栗子:
1、本人在2008年前,有段时间在湖南老家和深圳两地同时交了养老保险,因为家里不能选择退保,请问个人帐号金额可以合并吗?如不能,要在深圳这边退掉这部分的话,是不是以前划入个人帐号中的11%中的6%的企业交纳部分也要退还给企业呢。
2、我有两个社保号,合并社保号需要进行什么样的操作呢?要进行网上操作吗?需要什么材料呢?
答:员工拥有多个社保电脑号的,应当合并。申请合并时必须提供缴费单位的证明(证明多个号码同属一个人、社保证、缴费明细单、书面申请书;由现缴费企业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保信息变更表》,向社保征收部门申请社保电脑号合并手续。
3、本人69年在河南省参加工作,93年在深圳购房入户,工作生活在深圳,同年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至今;在河南93年前的工作年限被当地社保局视为交费年限,问:今年七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在异地的工作年限(当地社保局视为交费年限)能否转入深圳合并计算?
4、我是湖北户籍的,以前在东莞工作缴纳社保46个月,2010来到深圳工作,现在也在深圳缴纳社保,之前东莞的社保无法转入深圳,现在能否转入,请问我在东莞缴纳的社保能否转入深圳和深圳社保合并?要办理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