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法院:误会引发“路怒” 拖行背后的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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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因误会引发的“公路纠纷”,经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陈久铭的调解迎来了圆满结局。

据悉,原告高某驾驶大货车沿道路行驶时,前方路面突然出现一处坑洼。为避免车辆受损,高某紧急猛打方向盘避险,这一操作却让同向行驶的被告宋某产生了误解,误以为高某是故意“别车”,怒火瞬间上头。随后,宋某猛踩油门加速超车,继而故意在大货车前方停车,强行逼停了高某的车辆。

两车停稳后,高某与同车的妻子房某下车理论,神色气愤。宋某也与妻子王某一同下车,王某情绪激动,双方很快发生激烈争吵。争执中,房某与王某进一步引发肢体冲突,高某、宋某见状立即将各自妻子拉开。宋某将王某劝上车后驾车离开,高某担心事情不了了之,急忙上前伸手抓住宋某车辆的门把手,坚持要“把事情说清楚”。

宋某起初未察觉车外情况,继续驾车前行,不慎将高某带倒在地,在路面拖行了约20米。直到通过后视镜看到惊险一幕,宋某才紧急刹车,下车查看时,高某已多处受伤,疼痛难忍。

事后,双方就高某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分歧较大。高某认为自己受伤严重,应得到高额赔偿,宋某则觉得自身无过错,不愿承担高额赔偿。无奈之下,高某以身体权、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将宋某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首先仔细查阅卷宗、核对车载记录仪视频等证据。结合事件起因与经过,法官认为双方并无根本矛盾,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修复关系,遂决定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室内,气氛一度紧张,双方当事人分坐两侧,面露不悦。看完视频、听完法官的细致分析,高某与宋某均意识到当时行为的危险性。随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高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因“路怒”引发的纠纷,就此通过调解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因一时怒气、一己私利漠视交通法规,更不能以危险驾驶、强行拦截等方式宣泄情绪、处理纠纷。务必引以为戒,时刻保持理性与克制,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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