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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年09月11日,抚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丰乐明中国银行抚州市分行副行长。
【资料图】
公告内容如下:
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丰乐明中国银行抚州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抚金监复〔2025〕58号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丰乐明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赣中银报〔2025〕9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丰乐明中国银行抚州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抚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