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实施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或成本”,即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外,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另行设立名目收取费用,也不得强制企业以捐赠等名义收取费用,这将推动开发建设环节的成本回归理性。
但在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对新能源项目投资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附带条件,包括拉动装备制造业在当地建厂、投资修路、捐助帮扶、与地方企业合作等,严重推高了新能源项目开发的非技术成本。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实施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或成本”,即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外,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另行设立名目收取费用,也不得强制企业以捐赠等名义收取费用,这将推动开发建设环节的成本回归理性。
(资料图)
但在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对新能源项目投资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附带条件,包括拉动装备制造业在当地建厂、投资修路、捐助帮扶、与地方企业合作等,严重推高了新能源项目开发的非技术成本。
为指导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及时总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我们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投集团、三峡集团、中广核集团、光伏行业协会、风能协会等单位开展了案例解读编制工作,形成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拟按章节以连载方式陆续发布,供大家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参考。3月26日已发布第一章内容,现发布第二、三章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方式:010-81929522/81929525(传真)
电子邮箱:xinny@nea.gov.cn
附件:《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
《<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编委会
2023年4月14日
发布人:文涛关注索比储能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行业资讯!
关键词:【新能源】【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