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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10月8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2023年吉林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信息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3年第2、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燃气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93家销售者销售的130批次产品。经检测,17家销售者销售的1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13.85%。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慈溪市长河镇建军灶配厂生产的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称佛山市红运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标称中山市欧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标称深圳市凌防智能物联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标称中山市好掌柜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标称中山市派雅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标称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标称中山市昊轩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标称中山市厨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等。
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2023年吉林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