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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结果,不仅涉及夫妻关系,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处理过程中既要遵照法律,又要充满温情,面对确实无法挽回的感情,一次成功的调解胜过一份最好的判决。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室和县妇联一起成功调解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使双方放下过往纠葛,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案情简介
原告付某和被告苗某婚后生育一女,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性格不合、三观不同等原因,常常发生矛盾,吵闹更是“家常便饭”。随着矛盾的日积月累,不断的争吵严重伤害了彼此的夫妻感情,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
调解经过
主办法官朱光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在了解当事人的离婚理由和要求后,考虑到双方情绪比较激动、矛盾较大,还特别邀请了县妇联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
原、被告到场后,法官与特邀调解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逐渐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认真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和原因,分析他们婚姻出现的问题症结和原因,并建议双方先冷静下来,好好考虑这段婚姻,回忆下双方的温情瞬间,也考虑一下离异对孩子的影响,看看能否调解和好。
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却均同意离婚,面对感情已破裂的事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迅速改变调解策略,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安坤 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