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我们把户口迁移分为两类:居民户口迁移和学生户口迁移。
一、居民账户迁移
1、城镇户籍落户的居民、职工家庭:
本人持有以下资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的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被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的户口属于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失业证明,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户籍民警核实后,填写《申请户籍审批表》的签署意见,户籍民警为申请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给申请人。申请材料经局长审核后,报县(区)公安分局审批,并印制动迁许可证,发放到各派出所。申请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许可证。
2、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到公安当地政府部门办理户口迁移;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收据和学杂费到保卫处交户口迁移证,每个学生交身份证办证费;
3.在学校身份证拍照点拍照;
4.根据保卫处的通知,每个学院或班级的班长都会去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的身份证;
5.要办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生迁入户口:
1.报到转学时,到保卫处户籍室缴纳户籍证明,为每个学生缴纳身份证证照费;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书;
3.在学校身份证拍照点拍照;
4.听通知去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拿旧身份证换新身份证。
毕业、辍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口登记室迁出户口;
2.退学转户口的,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部门的转学证明;
3.由于工作单位未落实,学生办公室批准户口临时搬迁的,可以暂不迁出户口,免费保存2年;
4.支付转让证书的费用。
学校集体账户转为家庭账户
1.向公安部门户籍室借阅集体户口簿;
2.向派出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住房证明(产权证明、购房合同、公房租赁证明或单位住房分配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4.其他按有关规定办理。
什么样的人需要户口迁移证?
新生迁入户口,转学生迁入户口,毕业,退学,转出户口,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户口迁移证补办。居民和职工家庭申请城镇户口,已建单位搬迁落户,征地落户。这些情况都需要户口迁移证明。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是结婚,必须附上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属于房屋分配、购房和建筑迁移的,必须附产权证复印件。
2.所间的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入证,凭入户派出所出具的许可证,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然后到户政派出所办理移民手续。
3.跨区迁移
持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经受理派出所批准后,报分局批准,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然后持当地派出所发放的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移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