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完全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1、不完全履行的法定构成条件是:一是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二是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履行的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不合乎规定或标的物有缺陷。三是须可归责于债务人,指债务人对其履行债务所造成的对于债权人的损害,未尽相当的注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什么是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